1.本次比赛第一阶段(含男单第二轮)采用小组循环制,胜一场积4分,
负一场积2分,弃权0分。
2.本次比赛第二阶段起至半决赛止实行淘汰赛,前4名进入半决赛,
所有胜负和名次积分纳入单位团体总积分。
3.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,前两局每局21分,决胜局11分。
4.比赛严格按照赛程安排进行,迟到5分钟以上则视为弃权(若情
况特殊经比赛双方协商,且裁判同意可补赛)。
5.参赛选手每场比赛前需主动向当值裁判出示参赛证,如遗失,则须
出示其它有效证件。